课程信息
课程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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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报条件】 | |||||||||||||||
营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(2)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(4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(5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*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:经济类、管理类专业。 | |||||||||||||||
【培训内容】 | |||||||||||||||
市场营销基本理念、市场营销组合、商务谈判基本知识、商务礼仪与营销道德、市场营销理论的新发展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、市场分析、营销策划、客户管理、团队建设等。 | |||||||||||||||
【相关费用】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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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试证书及样本】 | |||||||||||||||
参加全国统考和综合评审合格,颁发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”(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)全国通用,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,可以网上查询。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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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培训时间】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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